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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名牌产品申报目录及申报条件——煤炭加工(洗选、焦化、型煤等)

山西省名牌产品申报目录及申报条件——煤炭加工(洗选、焦化、型煤等)

山西省名牌产品申报目录及申报条件

(煤炭加工——洗选、焦化、型煤等)

一、申报目录

山西省名牌产品申报目录中,煤炭加工类产品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 洗选煤产品:包括冶炼用炼焦精煤、其他用炼焦精煤、喷吹煤、动力用洗选煤等。
  2. 焦化产品:包括冶金焦炭、铸造焦炭、半焦(兰炭)等。
  3. 型煤产品:包括民用型煤、工业型煤、型焦等。
  4. 煤基清洁能源产品:包括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等深加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

注:具体申报目录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山西省名牌战略领导小组)当年发布的最新《山西省名牌产品申报目录》为准。

二、申报条件

申报山西省名牌产品(煤炭加工类)的企业及产品,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申报企业须在山西省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三年以上。
  2. 申报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的产品。
  3. 申报产品须有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和使用符合《商标法》规定。
  4. 申报产品须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且标准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5. 企业须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认证。
  6. 申报产品须连续生产三年以上,且近三年产品质量稳定,无重大质量事故。
  7. 企业须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质量违法记录及严重失信行为。
  8. 申报产品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额、利税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9. 企业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10. 符合国家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政策要求,煤炭洗选、焦化等企业须达到相应环保排放标准。

(二)专项条件(煤炭加工类)

  1. 洗选煤产品
  • 入选原煤来源稳定,洗选工艺先进,采用重介、跳汰、浮选等高效分选技术。
  • 产品灰分、硫分、水分等关键指标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 洗选效率高,精煤产率、数量效率等指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煤泥水实现闭路循环,洗水复用率高,环保达标。
  1. 焦化产品
  • 炼焦装备水平先进,炭化室高度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如5.5米及以上,或符合山西省焦化行业转型升级政策)。
  • 焦炭产品达到GB/T 1996《冶金焦炭》或相应标准要求,主要质量指标(如灰分、硫分、抗碎强度、耐磨强度、反应性及反应后强度)居行业前列。
  • 化产回收及焦炉煤气综合利用水平高,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 通过环保验收,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或特别排放限值。
  1. 型煤产品
  • 型煤生产工艺科学合理,黏结剂环保无毒,产品冷压强度、热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 产品具有固硫、降尘、提高燃烧效率等环保节能特性。
  • 工业型煤须满足用户对粒度、强度、水分等特定要求,具有稳定的市场应用。
  1. 煤基清洁能源产品
  • 项目须符合国家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政策及山西省相关规划。
  • 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产品品质稳定,符合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且在生产过程中实现高效节能与超低排放。

(三)优先支持条件

同等条件下,对下列情形优先支持申报山西省名牌产品:

  1. 拥有自主发明专利或核心技术,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产品。
  2. 采用智能化、绿色化制造技术,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产品。
  3. 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的企业。
  4. 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生态环境认证或绿色产品认证。
  5. 企业已获得“山西省政府质量奖”或“山西省质量奖提名奖”。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按当年通知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纸质及电子版):

  1. 山西省名牌产品申报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 申报产品执行标准及近三年质量检验报告;
  4.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 近三年财务报表及纳税证明;
  6. 环保、安全、能耗等相关证明材料;
  7. 用户满意度调查及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
  8. 其他有助于评价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标准制修订证明等。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 企业自愿申报,向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名牌战略推进机构)提出申请。
  2. 市级部门进行初审并推荐。
  3. 山西省名牌产品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开展资料评审和现场审核。
  4. 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并颁发证书、牌匾。
  5. 山西省名牌产品称号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可申请复评。

五、附则

本说明系依据《山西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历年申报通知整理,具体申报目录、条件及程序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煤炭加工企业应密切关注山西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及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政策动态,持续提升产品质量与品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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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15 04:34:34